早上看到這則新聞,我覺得還蠻高興的,感覺台灣這方面真的進步很多。前幾年回台灣的時候,也曾經去夜店開個眼界,住在加州的我,已經很習慣室內沒有煙味,當時只對煙霧瀰漫的現象印象很深。

其實,我還蠻排斥抽煙的這個行為,抽煙在我看來,就是一件害人又不利己的事情。小時後我爸也是老煙槍,印象最深刻的是每次坐在他車上,他總是邊開車邊抽煙,坐在後座的我,就不停的吸著二手煙,以前小時後只能默默的忍受,長大後對於煙味就根本不能接受。

我很討厭煙的味道,已經到了憤恨的地步。我總覺得大部分抽煙的人,都不是十分的尊重別人,因為抽煙跟喝酒不一樣,你吐出來的二手煙,別人吸了,也會有肺癌的可能性,別人因為你而健康受到損害,如果不是自私的行為,又該算是什麼?

有時天氣不錯,我們也想坐在室外的餐廳悠閒的吃個飯,但是10次裡面可能有 8 次,隔壁桌子的客人就會開始抽起煙。好幾天回家的時候,走廊上充滿了煙味,那條是進我家門的必經之路,當我硬著頭皮走過那個走廊的時候,感覺好像整個人沐浴在那個煙味,讓人全身不舒服。甚至有天一大早出門上班,一開門就傳來濃厚的煙味,一早就全身的煙味,只能快速的通過走廊,然後一早就不開心。

我打去公寓管理處抱怨也沒有用,對方說他們也不能限制鄰居不在走廊上抽煙,除了自己隨身攜帶空氣噴霧劑,又能如何? 只能呼籲抽煙的人,你要抽煙是你的自由,但是請你也尊重不喜歡煙味或是不想吸二手煙的人該有的權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ordand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