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昨天又沒耐心的寄了第二封信給我們的 regional office ,信中的內容大概是,星期四聯絡後,至今已經四天了,在這之中我們尚未收到任何友善的回應,我跟柯爾商量的結果,因為在合約簽訂的兩週後,所有的東西才算全部修理完畢,這跟我們的之前的協議不符合,因此我們要求2個星期的房租賠償。

其實在要求2個星期房租的賠償時,我心理抱著要打仗的決心,心想是不是還要跟我討價還價。沒想到今天就收到我們管理公司的回應,下個月的房租減2個星期的錢,並跟我們道歉這些所帶來的不便。這樣的回應也算是為這幾個星期以來的煩惱,畫上句點,接下來我們只需好好調適自己的心態,全力對抗夏日時,游泳池畔的噪音了。

我覺得在美國這些年來,因為一直是自己一個人在這邊,很多事情都自己解決,讓我很習慣的爭取自己的權益。美國是個講法治的國家,只要有理就說的通,跟我的個性也很像。但是我知道很多這邊的亞洲人,因為之前的文化社會背景,很多事情都希望盡量不要惹麻煩,只好自己吃暗虧,在這邊真的要提醒大家,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真的不要被那些外國人欺負了。

剛剛回留言的時候,感謝Mr. Hmm 的開釋,突然腦筋一轉,化悲憤為力量。阿婆我決定利用夏天游泳池邊小孩正多的時候,賣個冰棒甜桶之類的,把這些小麻煩轉變成零用錢的來源,說不定暑假完,我的歐洲之行也有望了,真是不得不佩服阿婆我自己的聰明才智了。哇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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