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眼又好幾天完全沒有更新,最近有很多感想,卻不知該如何訴諸於文字,常常想要寫下來卻又遲遲不能下筆。
有關加州的 Prop 8,禁止同性戀結婚的一個法案;我一直不懂為什麼有些人很愛管別人的閒事,還要禁止別人追求幸福的權益。我說,讓同性戀者結婚吧! 就算同性戀者結婚,也不礙到其他的人,而且要結婚也會有離婚的可能,同性戀者也應該要有機會可以經歷這痛苦的過程,分財產,爭小孩扶養權,而不是簡單的移除 domestic partner 的名字。再者,同性戀者結婚也可以為婚禮相關業者增加收入,促進一下衰退的經濟,對社會也算是有正面的影響。
很多反對的人都是看到Yes on Prop 8的電視廣告,學校將會教導小孩有關同性戀結婚的事情,其實這是錯的,在加州的家長可以選擇小孩學習的內容,所以家長也是有選擇的權利。在廣告中指出的案例是在麻州,並不能以此類推到加州的法律。另外我覺得,喜好這種東西是與生俱來的,並不是教導就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喜好;我不喜歡吃胡蘿蔔,也不會因為學校一直說胡蘿蔔有多好就可以改變我的想法,就算學校教導有關同性戀的教材,最多也只是讓小孩學習學會包容與接受跟自己不同的人,不代表可以把喜歡異性的小孩變成喜歡同性,不然怎麼會有父母是異性戀,小孩卻是同性戀者。
有些人說,如果現在讓同性戀結婚,以後是不是就要兄弟姊妹結婚了,那我說現在不讓同性戀結婚,那是不是以後也要不讓不同種族,不同膚色的人結婚? 說老實話,就算是兄妹相愛,我覺得只要他們不生小孩,造成不健全的下一代,增加社會負擔,又有什麼不可以。相愛卻不能在一起,不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 只要不害到別人,我不懂我們有什麼權利去阻止別人追求幸福。
說老實話,我覺得如果不生小孩不拿綠卡的話,同居就好了,對兩人的財務也有保障,也減少 In-laws 的問題,只是 All men are born equal, we shall not eliminate others’ right to pursue happiness.
No on prop 8
有關加州的 Prop 8,禁止同性戀結婚的一個法案;我一直不懂為什麼有些人很愛管別人的閒事,還要禁止別人追求幸福的權益。我說,讓同性戀者結婚吧! 就算同性戀者結婚,也不礙到其他的人,而且要結婚也會有離婚的可能,同性戀者也應該要有機會可以經歷這痛苦的過程,分財產,爭小孩扶養權,而不是簡單的移除 domestic partner 的名字。再者,同性戀者結婚也可以為婚禮相關業者增加收入,促進一下衰退的經濟,對社會也算是有正面的影響。
很多反對的人都是看到Yes on Prop 8的電視廣告,學校將會教導小孩有關同性戀結婚的事情,其實這是錯的,在加州的家長可以選擇小孩學習的內容,所以家長也是有選擇的權利。在廣告中指出的案例是在麻州,並不能以此類推到加州的法律。另外我覺得,喜好這種東西是與生俱來的,並不是教導就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喜好;我不喜歡吃胡蘿蔔,也不會因為學校一直說胡蘿蔔有多好就可以改變我的想法,就算學校教導有關同性戀的教材,最多也只是讓小孩學習學會包容與接受跟自己不同的人,不代表可以把喜歡異性的小孩變成喜歡同性,不然怎麼會有父母是異性戀,小孩卻是同性戀者。
有些人說,如果現在讓同性戀結婚,以後是不是就要兄弟姊妹結婚了,那我說現在不讓同性戀結婚,那是不是以後也要不讓不同種族,不同膚色的人結婚? 說老實話,就算是兄妹相愛,我覺得只要他們不生小孩,造成不健全的下一代,增加社會負擔,又有什麼不可以。相愛卻不能在一起,不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 只要不害到別人,我不懂我們有什麼權利去阻止別人追求幸福。
說老實話,我覺得如果不生小孩不拿綠卡的話,同居就好了,對兩人的財務也有保障,也減少 In-laws 的問題,只是 All men are born equal, we shall not eliminate others’ right to pursue happiness.
No on prop 8
我和我的麥當勞(5)


同性戀愛兄妹結婚這些都是人身自由.我們也尊重個人的選擇,這些看似表面尊重人權的立場如果被擴大了,將延伸出更多不堪的後果,爸爸為了愛而娶了妹妹或姑姑,媽媽再嫁給表弟,最後愛上自家的狗,來個人獸通婚.後果嚴重會超乎這些當初"為了支持這少數人人權"這群人的想像.
人之所以是人.在於有一定的法律來約束行為,有一定的道德規範,自由的可貴我想大家都了解,但少數族群的利益不能凌駕於多數人的利益之上.
表面看起來是尊重人權,尊重他們的選擇,但是Prop8如果被NO了之後,換了的是犧牲了數千年的價值,傳統,教育主張,立場...整個社會的價值觀與道德將被完全顛覆.那個結果,我想應該會是這群想投NO的人所始料為及的吧. 三思.
美國一直到80年才在法律上給予黑人與白人通婚的自由, 今天加州好不容易可以變得更包容更邁向真正的人人平等, 投Yes只是扼止加州人的進步.
而那些拿兒童來當廣告工具試圖混淆視聽的人更是可恥.
也管太寬了吧!
我在想這也許跟宗教有關
但是所謂的神如果連罪犯都能原諒
為什麼不能包容非異性戀者?
還有可能也跟領養小孩有關吧
不讓同性戀婚姻合法
他們就不能領養小孩了...
還有同性戀跟亂倫是不同的好嗎...一樓的怎麼看都覺得是想太多,強詞奪理嘛!
亂倫這回事影響到的不會只有兩個人
包括他們產下的後代因為近親結婚而有突變的可能
所以會立法禁止
而且一個正常家庭下生長的正常人怎麼可能愛上自己的女兒之類的
那應該是不正常了吧
如果因為跟大多數人不同就注定要被排擠
那人類這種生物未免太自私太可悲了
堅決 No on 8!
1. Constitution 因該是用來保護人民的利益, 你不同意同性相愛就算了, 反而用 initiative 的手段來 eliminate rights for a certain group of people, 那只是無恥.
2. 說 Prop 8 是要保護 traditional definition of marriage, 那我想要問, 是誰可以決定婚姻真正的意義? 宗教嗎?
3. "整個社會的價值觀與道德將被完全顛覆" 這個社會的價值觀是活的, 不是死板, 他並沒有被顛覆, 只是某些人不願意面對改變.
我也不覺得性向是可以被誤導的, 我是女的, 我現在喜歡男的, 難道法案通過後, 我就會喜歡女的嗎? 而且, 現在資訊這麼發達, 小孩子要接受到有關同性戀的資訊非常的容易, 難道讓他們婚姻不合法, 就可以解決那些支持8號法案的人所顧慮的事情嗎? 更讓人受不了的是, 居然用人獸通婚來跟同性結婚做比較, 真是太缺德了!
我覺得那種同性結婚, 以後親人就會結婚, 這根本沒關係好嗎? 因為這是兩件事情, 我開始懷疑聖經上的每句話每件事情真的都是對的嗎?
stressed
soon we will know the results. i hope prop 8 doesn't pass. but i don't have the right to vote, and i don't live in CA, so i am really stressed out :SObama 贏了喔, 可是 Prop 8 輸了 :( .
只會懂得用聖經的數句說話在貓哭老鼠, 幹!!
再加上基督教派在歷史上的分裂, 如基督教, 天主教, 東正教, 摩門教, etc. 造成每個教派的聖經都稍有分別, 並且在中世紀時代開始, 宗教的權力極大, 那時候肯定有一部份宗教領袖為了擁有絕對權力控制教徒, 私自改篇聖經, 以"神"之名控制民眾. 如十字軍東征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聖經是一本2000年長期以來都擁有政治力量的書, 怎可能沒有給2000年來不同的人為了利益而修改? 再想想, 如果聖經真的是單純"神的代言", 哪會出現不同的耶穌教派擁有不同版本的聖經? 而且每個耶穌教派都說自己是正派, 其他的是異端, 你能相信哪一個教派的聖經才是最原本的"神的代言"? 我不是說聖經不好, 裡面其實也有很多部份是導人向善的, 不過我認為不能盲目不思考就完全相信裡面所有的話. 始終經歷那麼多歷史事件, 或多或少裡面一定有為了利益而被修改的部份. 所以那個廣告跟本是一群被宗教控制的愚民以"聖經"及"神"之名在放狗屁!
再聽到Prop 8 竟然通過了! 雖然我不是同性戀者, 但也覺得極度憤怒.
我是一個音樂劇演員, 本身也認識同性戀的朋友, 而我平時去剪頭髮的髮型師也是同性戀的. 我覺得他們跟我們異性戀的人實在沒有多大的分別, 只不過他們追求的對象是同樣地擁有同性戀傾向, 跟他們自己"相反性別的性格"的人而已. 根本就不會騷擾到其他的人. 再加上其實都有一部份同性戀的人一樣是有信奉宗教的, 所以我不會故意投YES去打壓他們.
我聽到這個投票的時候, 我心想: "這不可能會YES吧? 會贊成這種事的, 估計都只是那些極度保守的宗教人士吧? 單憑這種人數, 怎可能夠同性戀的人加上像我這種中立的人多?" 而且我認為加州的人應該對同性戀都已經看慣了﹐應該不會有很多人會故意投YES打壓他們吧. 所以當初沒有怎樣理會這個投票. 當我聽到Prop 8通過後, 第一反應是震驚, 第二反應是失望. 因為真的出乎我的意料. 後來再看回Yes on Prop 8 那些廣告, 我就直頭震怒! 還有一下子就明白到為什麼人們會投YES. 那種充滿謊言和恐嚇作用的廣告, 會讓很多本來是中立, 但沒有強大思考分析能力, 或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帶來一種"懼怕因小事惹上官非"或"同性戀傾向會不停蔓延到小孩, 連學校和家長也不能制止"的恐慌, 轉而把他們的立場從中立變成YES. 普遍黑人受的教育不高, 我想這是其中一個原因黑人裡面10個有7個投YES吧. 根據學術研究統計, 全球同性戀傾向的人大概在2%-7%之間, 試問這種數目的人, 怎可能像"Yes on Prop 8"的宣傳說: "你不會希望你的國家成為同性戀王國吧?", 有能力影響其餘那93%到98%的人? 再加上這傾向也是天生成份居多, 極少的人會因為學校教授同性戀婚姻, 就突然"學會"變成同性戀. 你看加拿大, 法國, 挪威也是同性戀婚姻合法的國家, 雖然也許他們的國家承認同性戀的人數較多(那當然, 婚姻也合法為什麼不承認), 但我可從沒聽過他們的國家正在"慢慢變成同性戀王國", 我只聽過"法國是全球男女一年性行為次數最多的國家". 所以那種廣告和宣傳, 根本是抱著普遍美國人對外界不竅一通, 想法單純的弱點來詐騙. 另外宣傳提到"攝影師因不想欺騙良心拒絕為同性戀人士拍照, 醫生拒絕為女同性戀者做人工受孕, 結果他們惹官非被告上法庭", 造成一片白色恐慌. 但有沒有人想過, 你為甚麼就不能為同性戀人士拍照? 這樣做不是歧視是甚麼? 這叫做"自作孽不可活".
而那個廣告還要有類似quote一些說話, 然後像解釋他們不是像那句說話那樣的心態, 只是因為blah blah blah (裡面含有一大部份所謂"正確"的觀念和字眼). 我看完這些廣告和宣傳後, 實在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 我最痛恨的不是那些被欺騙投票的人, 而是那些廣告那種詐騙手法, 我有生之年也從沒看過這等厚顏無恥, 奸詐無比的詐騙. 而那些造那種廣告製作, 宣傳單的人, 甚至廣告演員, 全都是偽君子. 我恨不得把他們全部分屍然後把他們拿去飼養鯊魚. 坦白講, 即使像古代的人那樣說: "恨不得啖其肉", 也無法平息我對他們的憤怒.
我也贊成同性戀結婚,畢竟兩個人相愛要在一起是人家的事,那些反對的人不知道在反對什麼,說實在的干他們什麼屁事?
不過兄妹戀愛我就覺得有點太超過了,畢竟那是亂倫....
他很開心的
很努力的工作繳稅
而這個法案剝奪了他的自主權 到底他是哪做錯? 是因為聖經這樣說
然後我們的憲法這樣說了嗎?
如果佛教沒有規定愛的性別 那麼佛教要被定為邪教囉?
荷蘭同性戀是合法的 請問荷蘭滅國了嗎?
這個法案通過讓我覺得美國的民主自由真是選擇性的 不是真自由!!
對於法案的通過我真的非常失望
我的姪子跟我說 希望所有異性戀者要珍惜可以自由結婚的幸福
因為對他們來說是需要多努力的事 不由的感傷
雖然他不是非結婚不可
可是那種被否決的感受很難受......
我也是支持no on Prop 8.的,雖然結果令人失望難過
之前11月在學校也有關於反對同性戀的投票,我那時還想說怎麼可能會過
沒想到結果還真的出乎我意料,真的很讓我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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